N09 关于在乌销售货物随货匹配电子发票上路的通知

Koben
2022-05-30

根据《税务程序法》及税务局公告要求,增值税(VAT)纳税人都必须开具电子发票或收据。


自2022年6月1日起,乌干达税务局将开始检查国内销售货物,要求随货运输时配备相关货物的电子发票。税务局的执法行动将包括临时拦阻、拦截、扣押、扣押和起诉。


配送货物时,需要将纸质版或电子版的电子发票同时交由司机,以备路上检查。请注意电子发票开具的日期、与运输货物的匹配程度,使用送货单与发票相匹配。 运输前与运货司机提前核对,以免出现其他麻烦。


当前,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,您可以使用以下渠道开具电子收据或发票;


a) ERP系统集成:纳税人将其计费系统与电子财政收款和开票解决方案(EFRIS)集成,以签发电子收据和电子发票;详情请点击


b) 税务局门户网站:纳税人使用其在税务局门户网站上的账户发布电子收据和电子发票;


c) 电脑端的应用程序:纳税人从税务局门户网站下载EFRIS软件,并将其安装在计算机上,以开具电子收据/电子发票;


d) 电子财政设备(EFD):纳税人利用EFD发布电子收据/电子发票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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