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乌干达税务程序法》第73-A规定,乌干达纳税人需要开具电子发票或电子收据,或后期使用电子财务设备乌干达税务局的设备认证相连接。在纳税人的月度增值税申报中,要求使用对应的电子发票/收据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。
1.关于增值税退税(VAT Refund)
关于增值税退税,可以点击 :T12了解增值税VAT退税
在EFRIS电子发票系统中,所有涉及退税业务的增值税纳税人,(包括外交官、外交或领事使团和国际组织),自2021年9月1日起,严格执行只有提供真实电子发票/收据支持的情况下,才能处理和批准所有退款申请。届时,URA纳税申报系统将于EFRIS开票系统相互关联,自动稽核。该控制稽核目前仅适用于增值税退税。
2、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 (VAT input credit)
当前部分非EFRIS电子发票系统的发票仍然被许可进行进项税抵扣,例如水、电费等。自2021年11月1日起,严格执行有电子发票/收据支持的进项税抵扣才被允许。届时,URA纳税申报系统将于EFRIS开票系统相互关联,自动稽核。
3、纳税流程的变化
旨在简化税务义务和程序的遵守,自2021年8月1日起,严格执行每份以电子纳税申报表将自动发布带有唯一付款登记号(PRN)的付款登记表(PRS),以使纳税人能够支付相应的税款,前提是提交的纳税申报表包含应付税款。如果部分税款已经缴纳,例如通过预缴所得税或预扣税缴款的,纳税人在缴纳正常的所得税时将生成单独的PRN。
旨在简化和加快税目对账,2021年9月1日起生效,向税务局支付的每一笔税款编号中均包含相应的纳税期限。自动发布的PRN中将包含与纳税申报表相关的纳税期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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