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1月1日起,增值税VAT纳税人需要使用EFRIS系统开立公司的销售发票。当前,申报的增值税进项税、销项税、退税等工作必须需要提供EFRIS电子发票系统出具的真实发票。因此,增值税VAT纳税人不应该抱有侥幸心理,电子发票已经进入强制实施阶段。
EFRIS电子发票开具后,已开出的发票不能更改,但可以使用借记单DEBIT NOTE或者冲红发票CREDIT NOTE对与相关信息及金额或数量进行调整。
为了验证交易及发票的真实性,乌干达税务局(URA)已暂停EFRIS电子发票的冲红(冲销)的自动批准流程。需要手动填报并送至税务局审批。
冲红发票CREDIT NOTE的手动批准流程如下:
纳税人(开票人)须填报冲红发票通知书的申请。开票人填报过程,应正确引用原始财务发票的财务单据编号(FDN),并提供开具冲红的原因。乌干达税务局(URA)将依据《增值税法》第22节规定,审批申请。
当前,任何需要开具冲红发票CREDIT NOTE的增值税纳税人,应填写、签署申请表并将其提交至最近的税务局办公室人工审批。
备注:冲红发票开具的申请书 如下,改表格可从乌干达税务局门户网站下载(CRN-001)https://www.ura.go.ug/index.jsp»Download Manual Forms» Domestic Taxes»Retum Forms»Credit Note Application Form
英文版本如下:Cancellation of automatic approval of creditnote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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